从而保证变革目标不发生偏差

       传统意义上组织的职能性结构有两种:一是在共同技能或素质的基础上的分工; 二是建立在一个共同的过程基础上的分工, 例如生产流程上的不同区段。职能性结构的主要优点是专业化的集中, 其主要缺点是缺乏相应的职能性来安排跨部门的合作。

       为避免职能性结构的缺点, 传统组织也考虑以其他标准来划分部门, 这些标准是:其一, 产品一市场标准, 就是把不同素质或技能不同的人集中在一起, 行使不同的职能, 负责特定的产品, 或特定的市场, 或特定的地区。其二, 地区标准, 就是在一国范围内根据地理区域划分生产经营活动。如企业向海外扩展时, 先是把国内和国外分开, 然后在世界范围内根据区域设立分部。其三, 矩阵式, 试图同时获得职能型结构和上述以其他标准划分部门的组织结构的优点。一个高水准的职能型结构, 同时关注于在不同分部高度合作基础上的某一特定的产品、项目或市场。

       不管是形式的变革还是实质的变革, 通常都要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影响。这些影响有些是积极的推动, 有些则是消积的阻滞。具体而言, 影响组织变革的因素有:其一, 人们的偏好, 特别是最高管理层的偏好, 组织设计将被关键人物的强项或不足所左右, 不是人去适应一个给定的结构, 而是结构适应人; 其二, 反映具体情况的因素; 其三, 组织活动的规模和复杂性; 其四, 组织设计的理论以及价值观、信念和态度等。

       只有充分地认识到这些影响因素, 才可能避免其对变革的影响, 从而保证变革目标不发生偏差。一般而言, 组织变革的目标首先是控制- - 高度控制组织成员的活动和行为; 其次是联系- - 提供联系环境的主要方面, 如顾客、供应商的有效界面; 最后是创造- - 创建一个能够使创造和革新在其中蓬勃发展的环境。

       逻辑哲学界有两种对立的观点

       随着模态逻辑的不断发展, 特别是随着可能世界语义学的产生, 也引发了许多相关的哲学问题, 例如, 什么是可能世界? 可能世界能否定义? 可能世界与我们所在的现实世界关系如何? 等等。下面我们将对这些问题作一些介绍与评析。关于" 可能世界" 能否被定义及如何定义的问题。

       在" 可能世界" 能否被定义这一问题上, 逻辑哲学界有两种对立的观点, 一种认为" 可能世界" 概念是可能世界语义学的一个初始概念和基本概念, 作为一个初始概念, 它是不能定义也不需要用其他概念去定义的。这一观点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刘易斯。

       与刘易斯的不可定义的观点不同, 绝大多数逻辑学者都认为" 可能世界" 是可以定义的, 但在具体定义上则有不同看法。

       前面提到, 最早提出" 可能世界" 概念并对其进行定义的当推莱布尼茨, 他认为, 只要事物或事物的情况组合推不出逻辑矛盾, 该事物情况或事物的情况组合就是可能的, 而可能的事物情况组合就是可能世界。可以看出, 莱布尼茨是以" 一致性" 或" 无矛盾性" 来定义可能世界的。把莱氏的说法简单化, 就是:" 可能世界就是逻辑上一致( 或无矛盾) 的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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