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处于先验的宇宙和谐的状态之中

       法的本原是指法的来源和存在的根据。亚里士多德认为, 一切存在物都由本原构成, 一切存在物最初都从其中产生, 最后又复归于它。法的客观主义认为法是客观精神的产物, 这种客观精神在早期主要表现为神的意志或绝对观念, 到德国古典法哲学时期又表现为绝对理性。法的主观主义认为法是主观精神的产物, 这种主观精神主要表现为个人的意志、功利、目的和情感。以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为代表的法的唯物主义则认为法的产生是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必然结果, 具有深刻的客观物质性。

       客观主义把法的本原归结为客观精神, 如神的意志、绝对精神或绝对理性等。

       自然理性法发源于古希腊, 发展于古罗马。古希腊是西方文明的摇篮, 也是西方法哲学思想的发源地。在特定的地域文化和政治文化的基础上, 形成了独特的古代希腊法哲学观念。这种法哲学观念的一个明显特点便是崇尚自然, 形成了早期的自然理性法思想。西方早期自然理性法理论与后来自然法观念的一个鲜明差异, 就在于以自然理性为依归来解释各种法的现象。

       古代希腊的意识形态是从探究客观世界的本质开始的, 它最初主要是对外在的自然之物感兴趣。为了寻求对现实法律现象的解释, 古希腊的思想家们着力于从外部自然界探究比人类法更早的起源, 提出了什么是自然的问题, 试图用单一的原因来理解自然现象, 并且由此出发企望用自然现象来诠释法的现象。在他们看来, 浩瀚的自然界具有一种一以贯之的自然法则, 这种自然法则凝结为自然理性。自然界的万事万物莫不受到自然法则和自然理性的统辖或制约。人类社会乃是自然界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世俗世界的法则乃是自然法则不可分割的构成要素, 世间秩序乃是宇宙秩序的一部分, 人定法乃是自然理性的集中体现。个人处于先验的宇宙和谐的状态之中, 这种和谐状态来源于普遍永恒的逻各斯。赫拉克利特把这种普遍的" 逻各斯" 视为世俗法的理性原则, 认为普遍的" 逻各斯" 赋予世俗世界的现象、事物和法以理性的尺度和标准。

       后来的斯多葛学派也认为法是自然规范的总和, 它代表着理性, 是普遍适用的。该学派的观点在罗马法学家和政治学家西塞罗的著作中得到了充分的阐释和进一步的发挥, 对后世法哲学和自然法学理论产生了极为重大的影响。

       谁说背离自然也即背离幸福

       英国学者塞约翰逊还有句名言:" 背离自然也即背离幸福" 。这确实是一句令人们对保护自然环境而值得深省与反思的提示。东南大学建筑系教授潘谷西指出:" 风水产生于以农业经济为基础的社会中, 是人们渴望把自身和谐地统一于自然之间而采取的一种自我完善手段, 本来没有丝毫神秘之处。但是在缺乏现代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建筑学知识的时代, 人们只能根据当时的知识水平来认识环境, 解释所遇到的种种问题。

       于是, 气、阴阳、五行、八卦等中国古代解释宇宙和自然的观念以及罗盘指南针就自然而然地成了风水术的主要理论依据和操作工具; 为了适应人们普遍存在的避凶就吉的心态, 风水师们又编织了越来越庞杂的谎言网笼罩在它的上面, 使本来具有朴素科学原理的东西变成了扑朔迷离神秘莫测的骗局。这就不得不引起人们的责难, 甚至指为迷信而加以讨伐了。今天我们的研究任务就是要对之进行清理, 去其荒诞的外壳, 揭示其合理的内核, 回复其原来意义上的古代环境工程学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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