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

       合同的主要条款即合同的内容。合同内容是由当事人之间平等协商达成的, 法律并不干预合同的内容。《合同法》规定,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但是, 现实中的合同多种多样, 无论其差别如何, 签订合同的目的是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用某种形式加以固定。所以尽管合同之间存在差异, 但是主要的合同条款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征, 这些基本相同的合同内容, 可以称为合同的主要条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 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以下内容:

       1 .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当事人的名称及住所, 是指公民的个人身份证或者户籍登记记载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及其他个人情况。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 公民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 如果户籍所在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 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

       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住所, 是指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名称及住所要在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所以, 由登记机关记载的名称和住所就是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名称和住所。订立合同要明确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目的是为了确定合同的权利人和义务人, 确定各类文书的送达地点、明确合同的履行地以及合同发生争议后的仲裁地或诉讼管辖地。反之, 如果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住所不明确, 上述内容则无法确定。

       2 .标的

       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没有标的, 民事法律关系就不可能存在。因此任何合同都必须有标的。例如, 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 在合同中必须约定旅游的时间、路程、景点及服务标准。上述约定的内容就是合同标的。

       合同的标的可以是物, 如买卖合同中的商品; 也可以是行为, 如智力开发成果和提供服务等, 应该说合同的标的是非常广泛的。只要不是法律禁止的, 都可以成为合同标的。但是法律禁止流通的物品和法律禁止的行为, 不能成为合同的标的。

       3 .数量

       合同的数量是对标的的具体衡量。没有数量,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就无法确定。例如, 在买卖商品中, 如果对商品的数量没有约定具体标准, 合同自然无法履行。

       签订合同的数量标准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如包、箱、件、袋、堆等。如果没有法定计量单位的, 在订立合同时要明确重量或者数量。对标的的数量是通过计量单位表达的, 应使用国家规定的单位, 如个、件、台、千克、吨、米、平方米、立方米等。对标的以货币为内容的, 以元、角、分等计算。

       4 .质量

       合同的质量标准也是衡量标的的尺度。由于合同的标的不同, 衡量标的的尺度自然也不同。标准可以分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订立合同时, 有国家标准的, 适用国家标准; 有行业标准的, 应适用行业标准; 没有上述标准的, 当事人可以按通常标准或按合同目的约定标准。旅游合同中涉及的某些服务标准, 如导游人员的服务标准, 星级饭店的服务质量标准, 应该适用国家旅游局或旅游行业协会颁布的标准。对旅游服务中没有明确规定标准的服务项目, 旅游者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与旅游服务者作出明确约定, 以免发生争议时难以确定责任。

       5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统称为价金, 是接受标的一方当事人履行义务时, 另一方当事人以货币的形式支付的代价。标的如果是货物, 代价称为价款; 标的如果是提供劳务, 代价称为酬金。价金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应用人民币计算和支付。涉外合同用何种货币支付, 必须在合同中写明, 以防因汇率变动发生争议。

       根据《价格法》的规定, 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关系重大的少数商品价格、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所以,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价格时, 有政府定价的, 必须执行政府定价; 有政府指导价的, 必须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范围内确定价格。

       便恶性地膨胀起来

       日本人的这种效忠精神与" 现代" 的法西斯主义相结合, 便恶性地膨胀起来, 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产生了一种更加野蛮的法西斯武士道精神。这种武士道精神浸透了日本人的肉体和灵魂, 使他们充满了强烈的愚忠精神, 在战场上宁死不屈、视死如归, 甘愿充当" 肉弹" ; 他们在被侵略民族面前是杀气腾腾的凶神恶煞和刽子手, 他们像疯子一样驾驶飞机去撞美国飞机和军舰。所有这些现象体现出的好斗和凶残的精神, 就是没有原则的愚忠。正如美国著名人类学家露丝本尼迪克特在其名著《菊与刀》中所说:" 据说征集兵一旦接受了军队教育, 往往变成另外一个人, 变成' 真正黩武的国家主义者' 。但是这种变化并不是因为他们接受了极权主义国家理论的教育, 也不是由于被灌输了忠于天皇的思想, 在日本家庭生活中, 受日本式教养并对' 自身' 极其敏感的青年, 一旦陷入这种环境, 极易变成野蛮, 这就使他们自身变日本的官兵都是为天皇而战, 战争的精神支柱就是日本天皇。

       实际上日本天皇还是日本政治的偶像。有历史记载, 日本投降之后, 有许多日本青年学生集体在代代木练兵场切腹自杀, 以示对天皇的效忠。也许还有人记得, 战争结束近4 0 年, 在印度尼西亚一个岛屿还发现一位日本士兵仍坚守在岗哨, 孤身一人为天皇而战, 直到天皇下了诏书, 他才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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