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长一直把她当作“小妹妹”看待

       接受一位成功男性的帮助, 是女性成功的捷径, 但是要想让这条捷径通向更大的成功, 你一定要保持独立的自我。

       与男人结盟而不必妥协自身的权力, 去化解男人的权力, 不如其友善地对抗, 这是女性朋友应该掌握的。操弄男人的力量会使她和这个男人都受到注意。人们至今还记得杰奥纳西斯( 美国前总统肯尼迪的遗孀, 后嫁给奎琳希腊船王奥纳西斯) , 是因为她生命中曾过往的男人。倘若西塞尚结为伴侣, 她是否会受到如此高波伏娃未曾与保罗蒙的评价, 还有伊莲娜与富兰克林罗斯福呢, 或希拉里与比尔克林顿。

       在社交中, 男性常常表现得举止潇洒、气度不凡、才华横溢, 以此来唤起女性的好感; 女性所表现的美丽脱俗、温存柔弱、贤淑大方, 给男性留下了非常好的印象, 让男人从内心深处愿意为自己效劳, 甚至将帮助自己视为一种荣幸。这种异性相吸的效应, 在青年男女身上表现尤为突出。他们渴望与异性进行情感交流, 以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和理解别人, 从而体验到深深的情感依恋, 并渴望得到异性的肯定以增加自信心。例如咨询单位的男性工作人员比较愿意给女咨询者回信, 如果她的名字很美, 字写得飘逸, 字里行间流露出一种情感, 那么他就会很认真地回复一封长信, 而对于同性就难以达到这种程度。这种效应是微妙的, 甚至一些当事者自己都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奇怪, 说不清为什么自己会对一个陌生的异性表现出这么大的热情。在网络聊天室中, 男性也十分热衷与女性交谈, 虽然有时只是与一个取了女性网名的男性交谈。

       许多女性都自觉不自觉地利用这一心理现象解决自己的困难, 这其实无可厚非, 但如果一味地依赖男性的帮助, 不思进取, 就会得不偿失, 会损失十分珍贵的东西。

       小霞是一家公司财务科的会计, 人长得相当漂亮, 有一双动人的大眼睛, 丈夫在外地打工。在她的周围,

       总是围着一群对她献殷勤的男人, 其中最使她不过意的要数她的顶头上司科长。科长一直把她当作" 小妹妹" 看待, 夏天的摇头扇一直对准她吹, 冬天的取暖器都放在她脚下, 早上她不喜欢在家吃早饭, 科长

       就邀请她到茶馆共进早餐, 她身体稍有不适, 科长就准假让她回去休息……她很庆幸自己遇上了一个关心自己的好领导、好大哥。然而, 就是这位处处" 关心" 她的好领导、好大哥一次到她家看她时, 向她提出了非分要求, 并趁她为难犹豫时迅速占有了她。事后, 小霞懊丧不已, 悔恨自己平常不该接受他的那么多" 关心" 。小霞其实完全可以全部接受科长的关心, 她错在只知接受不知回报, 没有看清科长" 关心" 背后隐藏的" 私欲" , 结果科长索取了她不想付出的回报。在不平等的关系下, 小霞逐渐丧失了独立的人格, 结果也就可以想像了。

       所以, 在接受帮助前, 就应该想好自己能回报些什么, 看清事情的本质, 这样才不至于后悔。

       当我们接受一位男性的帮助后, 我们常常会喜欢上对方, 这时就危险了, 因为我们常常在这种情况下被男性左右。男性是一种支配欲极强的动物, 因此, 女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将决定自我感受的权力交给男人, 因为这样会给女性带来很多伤害, 她们逐渐会丧失对自己内心世界的感觉, 因而痛苦万分。

       女人依靠男人生活的历史可追溯到史前时期, 确切地说, 男人与女人一直是相互依靠, 但一般来说, 男人们承担了更多的责任。

       只有到了现代, 女人才有了与男人承担同样的责任、权力的条件, 即使如此, 女人仍然可以继承传统, 让男人们继续为女人提供帮助, 因为人总是需要别人帮助的, 只是同时不要忘记自己独立的人格。

       广大人民正义观的体现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科学地揭示了判断人们的思想、行为和社会制度的正义性的物质基础, 其中当然包括法律制度。恩格斯曾经指出, 公平始终只是现存经济关系在其保守方面或在其革命方面的观念化、神圣化的表现。马克思也曾指出, 从事生产的当事人之间进行交易的正义性在于:这种交易是从生产关系中作为自然结果产生出来的。至于交易的法律形式- - - 契约, 其内容只要与生产方式相适应, 相一致, 就是正义的; 只要与生产方式相矛盾, 就是非正义的。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 奴隶制是非正义的; 在商品质量上弄虚作假也是非正义的。这也就是说, 正义、公正这些概念, 体现了人们所追求的一种理想, 是人们的伦理观念, 这些观念始终是一定生产方式的观念形态, 奴隶制生产方式基础上的观念, 必然认为奴隶制是正义的。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础上的观念, 必然认为奴隶制是非正义的, 在商品质量上弄虚作假也是非正义的。总之, 在马克思、恩格斯等经典作家看来, 法所体现的正义, 总是阶级社会一定生产方式基础上的正义, 是统治阶级认为是正义的" 正义" 。

       社会主义法就其本质来看是迄今为止人类最进步的、最正义的社会制度的体现, 是社会主义正义的体现, 是广大人民正义观的体现。为了保证这种最大多数人的最进步的社会正义, 社会主义法的实施、适用也必须遵循人类法律文化积累的一切诉讼正义原则, 做到正确、合法、合理、公正、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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