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别人炫耀自己的能力

       有一位满脑子都是智慧的教授与一位文盲相邻而居。尽管两人地位悬殊, 知识水平、性格有天壤之别, 可两人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如何尽快富裕起来。

       每天, 教授翘着二郎腿大谈特谈他的致富经, 文盲在旁虔诚地听着, 他非常钦佩教授的学识与智慧, 并且开始依着教授的致富设想去实现。

       若干年后, 文盲成了一位百万富翁, 而教授还在空谈他的致富理论。

       制定目标或许不算太难, 可是要能贯彻到底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很多人刚进入职场时, 都是雄心勃勃, 非要干出一番成绩来不可, 以向老板证明自己的实力, 向别人炫耀自己的能力。可是过了三个星期后就没劲了, 就像" 新官上任三把火" 一样, 烧完三把火就没戏了, 当初对实现目标的自信也早已荡然无存。何以至此? 是因为只有目标、没有行动的缘故。

       任何伟大的计划如果不加以实施, 便如梦幻泡影, 永无达成之日。实施之后, 如果不加以坚持, 便如空中楼阁, 只能望之兴叹! 纸上谈兵是没有用的, 有了目标后, 行动才是最重要的。

       当你拟定一项目标后, 首要的步骤是把目标写在纸上, 这样才能使目标具体化。当你把目标写下来以后, 随之最重要的一步就是立即行动起来, 向着目标实现的方向拿出具体的行动, 不要一拖再拖。一个真正的决定必然是有行动的, 并且还是立即的行动。

       比如, 你决定两年之内当上销售部的经理, 那么你就得写出今年所要达到的目标( 如先成为业务主管) , 再订出每个月所要实现的销售业绩, 以及每周甚至每天所要做的事。

       然后马上采取行动, 并每天衡量进度, 每天检查结果。经常检查结果, 不但有利于纠正计划中的错误, 还可以用不断上升的成果鼓励自己, 以坚定自己的信心, 支持自己干下去, 并最终实现目标。当你这么做时, 行动必然会形成习惯, 最终把你带向成功。

       整个社会将会陷入无序状态

       法的价值评价就是根据法的价值评价标准从质和量两个方面对法做质的定性和量的定性。这种评价会出现两种结果:要么是符合社会规律和人类价值追求的" 善法" , 要么是违背社会规律和人类价值追求的" 恶法" 。

       对于不同的评价结果, 人们又会有不同的态度, 即" 恶法" 是否法以及对" 恶法" 是否应该遵守的问题。

       善法是法, 这自当不成为问题。在自然法论者那里, 正是由于从大自然那里法律获得了善和正义的品性, 法律才成为治理国家的规则, 由各民族集合而成的国家的基础是正义, 但这种正义精神只能凭借法律来体现。按照西塞罗的逻辑, 一个国家实行法律统治, 不仅是法律被普遍服从, 而且被遵从的法律必须是良好的, 即符合道德意义上的正义和善。这一点与亚里士多德的" 良法之治" 如出一辙, 只是西塞罗的良法标准是符合自然法则, 即正义和最大的善, 但这种标准比较模糊, 实践中难以把握, 是道德意义上的评判。

       关键是恶法是否法的问题。对于这种所谓的" 恶法" , 人们可能会有不同的态度:或遵守, 或抗拒, 或逃避, 但矛盾总是不可避免:如果遵守它, 将会导致更大的不公; 如果抗拒它, 将会导致更大的无序。自然法学派从社会正义的标准出发, 认为" 恶法" 本身就是一种非正义, 对它的遵从则会导致更多更大的非正义, 因此" 恶法" 不应该受到遵从, 人们完全可以抗拒它。

       实证法学派从社会秩序的角度出发, 认为即使" 恶法" 也应该得到遵从, 否则整个社会将会陷入无序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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